化妆品原料的选择直接影响化妆品的卫生安全,因此,我国与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大部分发达和地区均对化妆品原料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名单制度(一)实行化妆品原料名单制度。《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八条规定:“生产化妆品所需的原料、辅料以及直接接触化妆品的容器和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卫生标准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名单(2003年版)》整理了截止2000年底中国已使用化妆品成分3265种,其中一般化妆品原料2156种,特殊化妆品原料546种,天然化妆品原料(含)563种。2006年1月1日实施的《染发剂原料名单(试行)》列出染发剂原料96种。








